退換貨政策
【退貨說明】
台灣消保法第十九條規定,於網站上購買之商品,可享有貨到七日鑑賞期之權益,詳細規定如下:
七天鑑賞期非試用期!如發現商品外包裝有瑕疵破損,請勿拆開使用。
收到商品後請儘速確認您所訂購的商品狀況,如有非人為因素所致之商品損毀、刮傷、或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的情形,請儘速以E-mail(chico386@yahoo.com.tw)與我們聯絡並提供以下資訊:
1. 訂單編號
2. 訂購人姓名及聯絡電話、收件地址
3. 退、換貨原因
我們將有專人進行商品損壞或瑕疵認定,並為您做退換貨。
提醒您,自購買日起七日內,請務必將您所訂購之完整商品、贈品、隨附文件及包裝置入於外包裝箱內,以利後續退換貨作業。
請注意,退換貨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(不得有人為使用痕跡、拆開、刮傷、外包裝任何書寫等)且完整包裝建議使用原外包裝(包含內外包裝、贈品等)。
下列情形不提供退換貨服務:
1. 產品收貨已超過7天。
2. 在不影響您檢查商品情形下,您將商品包裝毀損、封條移除、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情形。
3. 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,致商品有毀損、滅失或變更者。
4. 贈品未退回。
5. 客製化商品,以及商品網頁上特別載明之商品,均不接受退訂退款。
【退款方式】
1.付款方式為超商條碼、超商代碼付款、ATM付款、銀行轉帳、貨到付款之訂單,確認退貨後將款項匯款至訂購人指定帳戶。
2.付款方式為信用卡者,確認退貨後將款項退至原信用卡帳戶中,辦理部份商品退貨者,待退回物品確認後,進行部分金額刷退作業。
退換貨請E-mail(chico386@yahoo.com.tw)聯絡客服,將由專人為您處理退換貨事宜。